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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的太湖治理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太湖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太湖治理目标,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江苏省太湖流域环境现状
(一)流域概况
太湖流域地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总面积36895平方公里。历来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工农业生产发达、国民经济产值和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最快的地区之一。流域人口约占全国的3%,GDP占全国的12%,人均GDP为全国的3.5倍。我省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据2007年统计资料,我省太湖流域人口1664.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6%;GDP为12218.5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47.5%,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二)环境现状
1.污染物排放现状。我省太湖流域2005年共排放废污水总量25.55亿立方米。流域COD排放总量为58.60万吨/年(表1.2-1),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和工业废水,所占比重分别为40.2%和35.1%;氨氮年排放总量为6.42万吨,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所占比重均在40%左右;总氮的年排放总量为9.82万吨,农业面源比重接近50%;总磷排放总量0.58万吨/年,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比重达到66%,其次为城镇生活污染源。
表1.2-1 2005年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分类 |
COD |
NH 3 -N |
TN |
TP |
||||
排放量(万吨) |
比重 (%) |
排放量(万吨) |
比重 (%) |
排放量(万吨) |
比重 (%) |
排放量(万吨) |
比重 (%) |
|
工业 |
20.57 |
35.1 |
2.64 |
41.1 |
3.51 |
35.7 |
0.04 |
7.2 |
城镇生活 |
14.46 |
24.7 |
1.23 |
19.1 |
1.64 |
16.7 |
0.15 |
26.7 |
农村面源 |
23.56 |
40.2 |
2.56 |
39.8 |
4.67 |
47.6 |
0.38 |
66.1 |
小计 |
58.60 |
6.42 |
9.82 |
0.58 |
2.水环境现状。
(1)太湖湖体水质现状。2005年太湖水质为劣Ⅴ类。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为Ⅴ类水质,其他湖区均为劣Ⅴ类。太湖湖体水质总氮指标为劣Ⅴ类,其次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全湖平均为中富营养化程度,其中仅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富营养水平。
2007年太湖湖体水质总体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氮仍是污染最严重的指标,但是浓度相对于2005年有所降低,全湖总氮平均由3.6mg/L降低为2.6mg/L。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污染最为严重。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总氮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为Ⅴ类水质。各湖区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现状。滆湖、长荡湖和阳澄湖是太湖流域除太湖外水域面积较大的湖泊,水质污染也较为严重,2007年滆湖和长荡湖均为Ⅴ类水质,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滆湖为Ⅴ类水质,总氮和总磷是主要污染因子,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0.6倍和1.0倍;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长荡湖为Ⅴ类水质,总磷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超标1.5倍;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Ⅳ类和Ⅲ类水质,氨氮满足Ⅱ类水质标准;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超Ⅲ类水质标准2.6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和氨氮污染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1.4倍和0.7倍,均为Ⅴ类水质。
(3)出入湖河流水质现状。对照《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5年水质目标,太湖主要出入湖河流21个控制断面中有13个达标,达标率为61.9%;45个行政交界断面中有24个达标,达标率为53.3%。2007年,流域主要河流5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0%,其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占控制断面总数的56.6%,Ⅳ类断面占17.0%,Ⅱ类和Ⅲ类断面占26.4%。
3.水质变化趋势。
(1)湖体水质变化趋势。太湖湖体水质总体上呈显著的恶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太湖平均水体水质由以Ⅱ类水为主下降到以Ⅲ类水为主;90年代中期至今,全湖平均水质恶化为劣Ⅴ类。监测数据表明,1997-2006年高锰酸盐指数在4mg/L和6mg/L之间波动;2000年以来氨氮浓度逐年增加,2006年超过Ⅱ类水质标准限值;2000年以来总磷浓度逐年下降,由Ⅴ类水质逐步变为Ⅳ类水质;总氮浓度一直劣于Ⅴ类水质标准,“九五”末以来呈现逐步恶化趋势,2006年浓度超过Ⅳ类标准1倍以上。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变化趋势。滆湖水质在“十五”期间逐步恶化,由Ⅳ类水体迅速恶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2.4倍;“十一五”以来,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水质仍为Ⅴ类水质。长荡湖水质“九五”末污染非常严重,劣于Ⅴ类水质;总氮是主要污染指标,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3.1倍;“十五”以来,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仍为Ⅴ类水质,且氮磷污染均比较严重。阳澄湖水质污染非常严重,2000年以来一直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4倍。
(3)出入湖河流水质变化情况。1998-2006年环太湖地区河流入湖水质平均浓度均为劣Ⅴ类,上游入湖河流水质明显劣于下游入湖河流水质。直湖港、武进港、漕桥河、太滆运河、陈东河等河流入湖水质最差,占太湖入湖污染负荷的比例较大,是治污重点区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流域饮用水源安全形势严峻。目前我省太湖流域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现象依然存在,河网地区水质更为严重,水源地水质仍然存在水质恶化的风险。环太湖地区大部分自来水厂深度处理能力不足,在水源地水质污染时,供水水质缺乏充分保障。部分城市备用水源建设不足,供水水源单一,区域供水联网工程建设不到位,饮用水安全应急能力不足。
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十五”以来,太湖流域经济增长迅速,年均GDP增速超过20%,但经济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传统高污染行业如印染、造纸、化工、酿造等在工业中仍占较高份额,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比重仍然相对较小。区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和布局未得到很好规划,部分地区尤其是村镇一级没有严格的流域内重点保护地区规划,高能耗高污染化工、印染等行业依然是部分乡镇的支柱产业,流域并未真正形成优化的经济发展模式。
工业点源治理整体水平不高。太湖流域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足,清洁生产程度不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距离治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目前还停留在COD达标为主的初级阶段,氮磷等指标监测和控制还没有全面开展。流域环境污染控制和环境执法能力还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部分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有没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面源治理严重滞后。太湖流域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种植、养殖业较为发达,污染治理重视不够。2005年,流域内耕地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农药施用量分别为34.1kg和1.68kg,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猪存栏254万头,家禽2996万只,奶牛5.35万头,畜禽养殖量大,分布区域广,粪污处理率低。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严重,未得到治理直接排放附近水体。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致使农村面源已成为流域的重要污染来源之一。太湖及上游滆湖、长荡湖等的围网养殖面积过大,密度过高,未达到国家和有关规划的压缩要求。太湖90%以上的网围以河蟹养殖为主,其余为鱼类,过度的投饵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全年太湖网围养殖氮的净入湖量为299.73吨,增加了湖体的内源污染。
流域水体缺乏水质水量交换。太湖是典型的浅水型湖泊,水体流动性差,循环周期长,引排出路不畅。近年来实施的望虞河“引江济太”工程增强和改善了太湖东部部分水体流动和水质交换,但解决不了梅梁湖生态补水问题,也远不能满足太湖生态补水的需要。此外,望虞河作为太湖北部区域主要的尾水排放通道,实施调水期间关闭入望虞河的口门,导致望虞河西岸地区排水不畅,污染加重。因此要统筹考虑流域的引排通道问题,形成新的太湖湖体调水引流循环,并完善京杭运河以北地区的河网水体,促进流域水体水质、水量有序交换。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广度和深度不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率低,城镇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未充分考虑人口迅速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等因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总体滞后,厂区、管网不配套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已建污水处理厂还未充分发挥应有的处理能力。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滞后,部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尚比较薄弱。2006年底太湖流域形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24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仅有198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115万吨/日,占实际处理量不到60%。流域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不够、中水回用率低,重视COD控制轻氮磷治理,除磷脱氮处理标准普遍偏低。
污染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不足。现有环境污染监测和预警能力还不能满足环境污染管理和事故预警的客观需要。水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重要水体的水环境实时监控能力不足,也缺乏卫星遥感影像接受站等宏观大尺度环境监测体系,环境综合信息管理能力薄弱,区域间环境污染纠纷缺乏统一的断面水环境状况实时信息反馈。重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不足,急需建立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控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作为流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农业面源的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和预警能力均比较薄弱,需要重点加强。
各级财政环保投入不足。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各级财政投入普遍不足。国家仅在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专项资金投入约占20%左右。其余投入主要靠地方各级财政、银行贷款和市场化融资解决,“十五”期间,地方财政投入普遍不足,银行贷款落实难度较大,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与污水治理建设资金的需要相比,总体征收标准偏低,征缴率不高。
(四)“十五”治理回顾及经验总结
1.“十五”以来治理成果。
建成一批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实施“十五”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修复、面源治理等9大类255个项目,完成224个项目,占计划数的87.8%。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34.8万吨/日,新增垃圾处理能力8000吨/日,建成了环湖134公里、入湖河道两侧53公里的生态防护林带。五里湖的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相继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流域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遏制,太湖局部水体污染指标有所好转。
“引江济太”效果明显。2002年开始实施“引江济太”,通过望虞河从长江引水,增加了太湖水量,改善水质,促进水体流动。五年来共调引长江水102亿立方米,其中入太湖45亿立方米,入河网57亿立方米。在应对2007年因蓝藻暴发造成的无锡供水危机、提高太湖水环境容量、缓解水质的进一步恶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机制体制不断创新。一是建立了“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二是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在全国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三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科技创新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实施水污染控制和水体修复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底泥生态疏浚方案优化、水生植被恢复示范等科技项目。水利部门连续六年组织实施了“引江济太”调水实验,对太湖水环境治理起了积极作用。五里湖治理效果显著,为湖泊治理积累了丰硕的成果。
2.治理经验总结。
调整产业结构是减少污染源的重要举措。调整产业结构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手段。通过关停污染企业,严禁新建高污染、高消耗的项目,积极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对减少污染源取得明显效果。“十五”期间太湖流域关停了500多家重污染企业,COD年排放量减少了235吨;256家印染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COD年排放量减少了8400吨。
经济杠杆是减少污水排放量有效手段。发挥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实现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我省率先调整水价,包括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对节约用水和污染减排起到重要作用。
综合治理和突出重点是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十五”以来的污染治理,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模式。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修复、“引江济太”、加强监测等措施相互结合,多管齐下,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同时,突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把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放到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以实施调水引流和河湖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容量;以完善流域监测体系和加大执法力度为保障,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把治理太湖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用10到20年的时间或者更长时间,实现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逐步恢复太湖地区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让太湖明珠重现碧波美景。
2.基本原则。
(1)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切实控污减排,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流域水环境的各种问题。
(2)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考虑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以及旅游、畜禽养殖、船舶运输等各方面的因素,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采用工业点源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调水引流、生态修复,节水减排,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等多种措施,大力推进综合治理。
(3)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突出控源截污治理措施,根据流域内污染源结构和分布,加大流域上游地区的污染整治力度。根据治理效果和影响范围,按轻重缓急有序实施污染治理项目和工程。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实行由污染总量控制向容量管理转变,由控制COD为主向控制COD和氮磷并重转变,综合治理太湖水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
(4)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作,合力治污。加强机制创新,把治污控源纳入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落实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评估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定期公告制度,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
(二)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确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和总氮(TN)作为太湖流域污染物控制指标。湖体水质控制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河道水质控制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湖体富营养化主要控制指标为总磷和总氮。
1.近期目标。
(1)水质目标。
太湖湖体。到2012年,太湖湖体水质由2005年的劣V类提高到V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氨氮达到II类,总磷达到IV类,总氮基本达到V类。东部沿岸区水域水质由V类提高到IV类;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
表2.2-1 太湖湖体近期水质目标 (mg/L)
水质 |
高锰酸盐指数 |
NH 3 -N |
TP |
TN |
|
基准年 (2005年) |
浓度 |
4.90 |
0.47 |
0.08 |
2.95 |
类别 |
Ⅲ |
II |
IV |
劣V |
|
近期目标年 (2012年) |
浓度 |
4.50 |
0.46 |
0.07 |
2.00 |
类别 |
Ⅲ |
II |
IV |
V |
太湖流域其他主要湖泊。到2012年,滆湖、长荡湖湖体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阳澄湖湖体由当前的劣V类提高到V类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改善。
饮用水源。流域内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骨干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流域主要河流。2010年流域内主要河流水质执行省政府与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和镇江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水质目标要求,其中无锡市考核断面12个,苏州市24个、常州市11个、镇江市7个(表2.2-2)。2012年河网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有所改善,达标率不低于40%。根据国家即将完成的污染源普查,结合2010年目标完成情况和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2011年、2012年及时增加县区级水质考核断面,并确定目标值,建立完善的省、市、县水质断面考核体系。
三、水环境治理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的大事,是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最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体系,开展自来水厂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建设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
1.主要任务。近期各地要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开展现有自来水厂的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水源地;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与相邻地区实行供水管道联网联供。到2020年实现长江、太湖和水库等饮用水源的合理配置,使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实施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程。积极采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质改善措施,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前重点实施横山水库、天目湖、阳澄湖、滆湖等水源地保护工程,金墅取水口、渔洋山水源地清淤,以及无锡南泉水源厂取水头部延伸工程、锡东水厂取水口清淤及退渔还湖工程;重点实施无锡市长江、武进区滆湖、溧阳塘马水库、常熟尚湖水厂停产应急供水工程、昆山市长江引水、丹阳市黄岗取水口延伸工程、昆承湖、宜兴油车水库、金坛长荡湖、吴江市横扇等第二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工程。2020年前重点实施无锡-江阴沿江地下水备用水源地、苏州市阳澄湖第二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苏州市地下水应急补充工程。
(2)实施区域联网供水工程。推动区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实现“原水互补、清水互联、科学调度、井水应急”,并对部分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2010年底前在苏锡常镇地区建成清水联络通道13处(其中跨地级市4处),包括清水管道170.85公里,连通流域内无第二水源或应急水源各城市间供水管网,使相邻供水片间不同水源的供水管网互联互备,全面实现苏锡常镇地区区域联网安全供水。
(3)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以有效去除藻类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通过强化处理和改造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2009年7月1日前,现有区县级以上水厂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通过强化常规处理或增加深度处理设施,使城市供水水质全部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2年前重点实施无锡市中桥水厂、宜兴氿滨水厂、苏州市白洋湾水厂、横山水厂、昆山第三水厂等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其余以太湖为水源的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视太湖原水水质改善程度择时实施。
(4)供水危机的防范和应急。
完善和落实应对供水危机的各类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处置及时、应对有效;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增加监测断面和检测频次,及时发布信息,以利于科学决策;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实施蓝藻打捞作业。全力组织蓝藻打捞,建立专业打捞队伍,配备高效打捞设备,加强蓝藻监测巡查,努力做到“日产日清”。科学布局蓝藻收集和处理站点,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科学实施调水引流。按照“引清释污,以动制静,以丰补枯,改善水质”的要求,建立调水引流的长效机制。通过常熟枢纽抽引长江水,缩短太湖换水周期;通过梅梁湖泵站引流,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水源地水质。实施望虞河、梅梁湖枢纽改造和梅梁湖备用泵站建设,保证“引江济太”效果。
建立“湖泛”的监测应急体系,在重点湖区、主要河流入湖口,加强巡测巡察,配备必要的监测设施,及时发现和预报“湖泛”发生的情况。
(二)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是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科技进步、结构优化、管理创新等途径,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科技、高产出”产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集约增长,是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
1.主要任务。按照省政府“调高、调优、调新”产业结构的要求,编制太湖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其中一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一般加工工业,全面推进研发中心集聚、商务服务集聚、教育文化集聚,建成现代服务业高地,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产业调整措施和工程项目应纳入省“十二五”发展规划。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推进实施《江苏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上,加强对太湖地区的政策引导,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产品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抓好太湖地区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和研发资源,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到2010年,降低第二产业比例,在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40%。
(2)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太湖地区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优势,紧紧围绕面向企业的生产性服务业、面向居民的生活性服务业和面向社会的公共性服务业三大领域配置资源要素。通过规划和政策的支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二是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中央商务区和产品交易市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是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努力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重点吸引金融、软件、研发、物流等高端服务业落户太湖地区。
(3)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加大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产品的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
(4)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一是对新上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工业行业新上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二是实行项目限批制度,停止审批新增氮和磷等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三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不能按计划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环评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在抓好苏州高新区等国家级试点单位和首批省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太湖流域的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城市,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到2012年列入国家重点试点项目6项,列入省级试点项目70项。
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相关产业链接、绿色再制造等技术。电子行业,大力提升稀贵金属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决电子废物资源化问题,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冶金行业,全面推行高炉、转炉、焦炉煤气的综合利用,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干法熄焦,熔融还原炼铁和废水零排放技术;印染、食品、制革、酿造等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废水、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大力削减COD排放。
(三)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太湖流域工业企业众多,中小企业比重大、布局分散,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工业点源治理是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
1.加强重污染行业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
(1)主要任务。以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重点,2012年前太湖流域所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新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对污染企业全面实行限产限排。新建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已建的污水处理厂按新的排放限值进行提标改造。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对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2008年重点对377家工业企业和54家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按照新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到2010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2008年第28号)和《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2008年第30号)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对规划范围内属于制浆造纸、电镀、羽绒、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制糖、生活垃圾填埋场、杂环类农药等13个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加强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
(1)主要任务。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凡是能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必须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各类开发区须配备完善的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2012年全流域平均再生利用率逐步提高到2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强工业园区或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工业园区均要建设处理能力配套的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加强分散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对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将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保证污水厂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设施建设,配套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
3.对重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1)主要任务。对太湖地区的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酿造(味精)等重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对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坚决关闭和淘汰。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继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制革、医药、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在2008年关闭1807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流域内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各市县要编制年度整治计划,对经过整改确实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关闭和淘汰。
4.提高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1)主要任务。对流域内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鼓励和推进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2年,力争使全流域80%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30%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以纺织染整、化工、冶金、电镀、酿造等重污染企业为重点,定期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一批企业名单,不断提高其清洁生产水平;每年实施260家以上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清洁生产标准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2008年实施太湖流域工业重点点源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改造项目57个;其中,苏州市22项、无锡市4项、常州市22项、镇江市9项。各市县要制定清洁生产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清洁生产改造任务。制订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根据《江苏省清洁生产行动纲要(2006-2010)》,省经贸委、省环保厅制订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坚持“积极主动、先易后难、持续实施”的原则,优先实施无费、低费方案,稳步实施中、高费方案;严格标准、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高太湖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提高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对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已建和在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太湖流域管网建设逐步完善雨污分流。依法清理直排太湖的污水排放口;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保护区内饭店、疗养院、旅游度假村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逐步取缔滆湖、长荡湖、阳澄湖内将餐饮污水直接排入湖体的水上餐厅,近期重点加强太湖一级保护区和上游地区乡镇管网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
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012年前,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污泥焚烧、稳定化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杜绝污泥的二次污染。凡污泥产生量较大的又有条件相对集中处理的区域,可集中建污泥处置工程。重点实施22个污泥处置项目,其中:无锡市7个、苏州市10个、常州市3个、镇江市2个。
2.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1)主要任务。一是逐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10年末全面完成太湖流域城乡生活垃圾的收运体系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太湖流域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全面停用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2020年前流域全面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措施控制生活污染源,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农村垃圾保洁、收运长效投入机制,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改造,实施垃圾处理厂(场)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提标工程,逐步对老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杜绝二次污染。
(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用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改进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建成一批规模化种植和生态养殖基地,形成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和生态良好的农村环境。
1.种植业治理。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
(1)主要任务。建设有机农业生态圈,恢复和增强环太湖地区的生态功能,构建生态屏障。按照有机农业标准和生产方式,从源头上禁止施用农用化学投入品。到2012年,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初步建成有机栽培农业生产基地30万亩;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商品有机肥补贴规模,推广行之有效的秸秆还田技术,引导农民种植绿肥,化学氮肥施用量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加强病虫监测预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化学农药施用量比2005年降低30%。2013-2020年,有机栽培农业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全面推广。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有机农业工程建设。在环太湖1公里以及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建设有机农业生态圈,实施有机农业建设工程。区域内种植业全部按照有机农业栽培方式组织生产,参照有机农业国际通行标准,逐步向有机农产品转换。2008-2012年建成30万亩有机农业栽培生产基地,其中水稻20万亩、茶果9万亩、蔬菜1万亩。2013-2020年,逐步向太湖一级保护区1-5公里扩展。
化学氮肥减施工程。2008-2012年,在苏锡常三市及镇江所辖丹阳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和缓释肥推广应用、绿肥种植等综合措施。2013-2020年,在太湖地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商品有机肥、缓释肥替代化学氮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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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wcqx120.com】